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2025-06-16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省内有关高校,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于2025年6-8月举办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举办广东省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省财政厅主办,省会计学会承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主题、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审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各地市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行业)代表队组建、比赛参与等相关工作。
三、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试题范围由组委会办公室划定。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广东省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及工作人员、命题专家及直系亲属等应当回避。
四、比赛方式
本届大赛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队报名,第二阶段为省内选拔。
(一)组队报名
各地市、省内财经类高校或设有财经类专业的高校、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务实高效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组建代表队参加省内选拔。各地市及相关单位在组队过程中不得搞层层选拔,避免形式主义和加重基层负担。如确需进行笔试的,可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安排笔试试题,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广州、深圳市可各组建2支代表队,其他19个地市各组建1支代表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可组建2支代表队,省内有关高校可各组建1支代表队,在规定时间内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参加省内选拔。
每支代表队由3名正式选手组成。所有成员必须是本地区、本单位(行业)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
有意愿参加比赛的省直部门及所辖单位会计人员可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市的组队选拔。
(二)省内选拔
初赛:各地市、相关单位代表队参加组委会在省举行的初赛。初赛为笔试(机考)形式,每个代表队的3名参赛选手参加答题,3名选手成绩之和为笔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定名次,确定参加复赛的15支代表队。
复赛:采取现场口试形式。15支参赛代表队分组在同一时间答题,综合初赛笔试成绩和复赛口试成绩计算复赛总成绩,确定参加决赛的6支代表队。
决赛:采取现场口试形式。参加决赛的6支代表队进行最终角逐,决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初赛、复赛各支代表队的成绩不计入决赛。
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和表现,择优组建广东省代表队参加全国赛。
五、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5日前,各地市及相关单位完成代表队组建,并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2025年7月2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确定省内选拔有关赛事安排,并印发通知。
2025年8月下旬,各代表队参加初赛、复赛和决赛。
2025年8月底前,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比赛成绩和表现择优选取4名队员组建广东省代表队,并将名单报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2025年9月底前,开展全国赛赛前集训。
2025年10月,广东省代表队进京参加全国赛第二赛程比赛。
六、奖励设置
为鼓励广大财会人员踊跃参赛,充分激发财会人员比学赶超的热情,本次大赛设置了团体奖、个人奖、组织奖等奖励措施。
(一)团体奖。通过决赛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入围复赛的其余9支代表队为优秀奖。
(二)个人奖。对省内选拔中成绩表现排名前20的参赛选手给予个人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
(三)组织奖。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市及相关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10名。
(四)继续教育学分奖励。全省会计人员均可以参加网上题库模拟训练(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题库模拟训练80分以上的可确认2025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30学分,90分以上的可确认专业科目50学分。进入省内选拔的所有参赛队员可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90学分(参加年度会计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规定另行完成公需科目学习)。
(五)职称评审奖励。大赛所获奖项可作为参加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审的工作业绩。
(六)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进入广东省决赛且符合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参加广东省第六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面试。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赛表现优异且符合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入选广东省第六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
组委会将对赛事获奖情况予以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比赛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大赛的顺利举办和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支持。参赛人员参加比赛及后续集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所在地市或单位承担,入选广东省代表队人员参加全国赛赛前统一集训的培训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各地市及相关单位应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大赛联络人信息(附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邮箱czt_gz0089@gd.gov.cn)。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市、各相关单位要将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竞赛氛围,切实提升普法质效。省财政厅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中设置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专栏,专栏中将上传大赛参阅文件汇编等资料,供参赛队伍和选手备赛参考使用。
(三)严守工作纪律。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者开展任何营利活动。各地市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自主确定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参赛人员,减轻基层负担。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地市选拔组队过程密切关注,发现存在层层选拔、增加基层负担的,将予以制止和纠正。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020-33979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