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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 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6-02-25

关于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

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

按照广东省财政学会、广东省会计学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的通知》有关要求,本着促进高校课题研究与会计实务有机结合、鼓励实务界和理论界广泛参与的原则,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联合课题评审专家组对本次申报课题的选题价值、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工作方案、预期成果、申报单位支持度、课题主持人资质及课题组成员架构等情况进行了评审。现将2025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对课题结项提出要求如下,请有关课题组落实:

一、基本要求

(一)课题研究及报告撰写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准则。在课题报告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课题报告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的内容;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课题组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并根据本人自愿原则依次顺序署名,或遵从学科署名惯例、成员共同约定。所有署名人均应对课题报告承担相应责任,课题主持人应对课题报告负主要责任。 

二、违禁行为

(一)将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冒充为自己所创,擅自使用在同行评议或其它评审中获得的学术信息。

(二)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研究成果使用。

(三)在课题报告中抄袭部分占20%以上。

(四)伪造数据资料,但不包括非主观故意的数据记录错误或解释判断差异。

(五)未实际参与课题研究或报告写作,未经原作者同意或违背原作者意愿,在课题报告中署名,或未经本人同意盗用他人署名。

(六)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规定,将应保密学术事项对外泄露。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

课题研究存在以上违禁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项。

 三、材料提交

2026年8月31日前,立项课题组务必将课题结项材料报送,逾期则视为放弃。课题结项材料包括:

(一)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并按要求排版(见附件2)。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部分)在20%(含)以下,超过20%的不予结项。检测工作由省财政学会、省会计学会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负责,各课题组无需自行进行检测。

(二)研究报告诚信声明(见附件3)。须由课题组所有成员手写签字并加盖课题组主持人所在单位公章。

请立项课题组将上述结项材料装订成册并扫描一份PDF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地址及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财政学会020-83170347

省会计学会020-83170310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020-83063934

课题结项材料报送地址及邮箱:

通讯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省财政厅仓边路办公楼)2楼。

电子邮箱:gdkjxh@foxmail.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标注“课题编号+课题题目”)。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立项名单.xlsx

附件2: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报告排版要求.doc

附件3: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研究报告诚信声明.doc

关于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联合科研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广东省财政学会    广东省会计学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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