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推荐|广东省会计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征集
2026-04-24
诚邀推荐|广东省会计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征集
尊敬的各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按照章程规定,广东省会计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第十届理事会任期届满,将于今年换届,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为促进学会健康发展,健全组织架构,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持续推动我省会计实务创新和理论研究水平,现面向全体会员及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理事、常务理事人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会基本情况
学会成立于1979年,是建国以来我省第一个研究财会科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凝聚了我省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优秀人才,拥有我省广泛的会计学术研究队伍,是协助财政部门推动广东会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学会由广东省财政厅主管,长期深耕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会员单位涵盖省直各有关单位、高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地市及区(县)会计学会等,汇聚了会计领域知名专家和行业高端人才。作为我省会计学术研究的重要阵地,学会致力于为会员搭建学术交流、专业培训、职业发展、资源共享的全方位平台。其中,学会主办的《广东财会》期刊和会计学术课题研究工作,为广大财会人员提供了展示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广东财会》刊发的论文及学会组织的学术科研课题在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定中作为学术成果予以认定,研究成果同时为财会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 理事候选人: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在广东省财务与会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和声誉,社会信用良好;
3. 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工作的,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专业服务机构工作的,应具备高级以上职称或担任部门负责人;
4. 积极参与学会工作,能够为学会发展建言献策;
5. 按时缴纳会费,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二) 常务理事候选人:
在理事候选人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广东省财务与会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或具备正教授、正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2. 业内公认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及协调能力。
三、征集流程
(一)推荐(自荐)方式
1. 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高校、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地市及区(县)会计学会等会员单位,每单位可推荐一名理事或常务理事候选人。
2. 个人自荐: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会计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从业人员、高校及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可自荐为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请于2026年5月9日前,将《广东省会计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见附件)PDF盖章或签字版发送至邮箱:gdkjxh@foxmail.com
(二)资格审核:学会秘书处将对所有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
(三)酝酿协商:根据章程和学会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换届大会审议表决:候选人建议名单将按章程规定程序,提交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表决。
我们期待有热情、有想法、有能力的专家学者加入学会新一届理事会,持续建设新型专业智库和一流学术阵地,为会计改革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思想引领,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系方式:020-83170307、83063581
邮箱:gdkjxh@foxmail.com
广东省会计学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