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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会计学会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2025-08-27

粤会学会〔2025〕7号

 

 

广东省会计学会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度

会计科研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立项课题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财会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促进会计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根据《广东省会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粤会学会〔2021〕14号)和《广东省会计学会关于开展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的通知》要求,经公开申报和专家评审程序,现公布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并就课题研究及结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规范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

课题研究及报告撰写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

)尊重知识产权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关于引证的公认准则。在课题报告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课题报告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的内容;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规范署名

课题组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并根据本人自愿原则依次顺序署名,或遵从学科署名惯例、成员共同约定。所有署名人均应对课题报告承担相应责任,课题主持人应对课题报告负主要责任。

)严禁学术不端

课题研究存在以下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项:

1.剽窃他人学术观点、思想或成果;擅自使用在评审等环节获取的他人学术信息。

2.使用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作品而未注明出处。

3.课题报告抄袭内容占比达到或超过20%。

4.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不包括非主观故意的数据记录错误或解释判断差异)。

5.未实际参与研究或写作而署名,或未经许可盗用他人署名。

6.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泄露涉密学术事项。

7.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研究进度报告提交

202512月31日前,立项课题组须填写《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进度书面报告》(附件2),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会计学会电子邮箱。未能按时提交课题研究进度书面报告的将终止其研究资格

(二)结项材料提交

2026424日前,立项课题组务必将课题结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省会计学会秘书处,逾期则视为放弃。课题结项材料包括:

1.《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结项书》(附件3)及正式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并按基本格式要求排版(附件4)。

2.体现课题应用价值的证明材料,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应用证明:课题研究内容或事项(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成果)已被有关单位参考或使用(已被其他行业或外单位推广使用的可作为加分项),使用证明材料须由使用单位出具,且须详细说明课题相关成果所发挥的作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术发表: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学术论文已在公开刊物发表,发表论文数量至少1篇,(论文须标注:“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项目研究”字样,成果归属广东省会计学会,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发表2篇及以上的可作为加分项)。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和封底。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省财政厅仓边路办公楼)2楼广东省会计学会。

邮箱:gdkjxh@foxmail.com (邮件主题名称请标注“课题编号+课题题目”)。

学会官网:www.gdkjxh.com(可下载附件及查阅最新通知)。

电话:020-83170310、83170302。

 

请各立项课题组严格按照要求推进研究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名单.xlsx

附件2: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进度书面报告.doc

附件3: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结项书.doc

附件4: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基本格式.doc

广东省会计学会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粤会学会[2025]7号).pdf



                                广东省会计学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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